甲種建地 ( 法規連結 )
依區域計劃法施行細則第 15 條:甲種建地:供山坡地範圍外之農業區內建築使用者,可供住宅及民宿等使用。
詳細使用細則:
http://www.cto.moea.gov.tw/one/Factor/degree_1/41.htm
或全國法則資料庫:
http://law.moj.gov.tw/LawClass/LawContent.aspx?PCODE=D0060013